上海:发布二代测序试点通知 明确一代测序仍可正常使用
导读 |
关于组织开展本市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医护便函[2014]44号)要求,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开展本市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 |
关于组织开展本市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医护便函[2014]44号)要求,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开展本市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提出的申报条件,于2014年3月28日(周五)中午前将申请报告(应写明申请试点的单位、试点项目)及有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中“(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本中心。纸质版应盖好公章,相关申报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必须是PDF格式,发送至office@sccl.org.cn。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联系部门:办公室;联系人:周靖(68316300*1315,13916559624)。
另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已明确,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尚未批准注册过第二代基因测序相关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第二代基因测序临床应用。第一代基因测序临床应用仍可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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