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护士反映怀孕期间被安排干重活 官方回应
导读 | 近日,铜陵市一名护士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称自己在铜陵市中医院工作,怀孕期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待遇保障。对此,中共铜陵市委答复称,市中医医院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均有相应的保护和待遇保障。如:医院为生育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负重、高危工作作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假期间享受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假期和假期福利待遇等。 |
近日,铜陵市一名护士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称自己在铜陵市中医院工作,怀孕期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待遇保障。对此,中共铜陵市委答复称,市中医医院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均有相应的保护和待遇保障。如:医院为生育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负重、高危工作作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假期间享受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假期和假期福利待遇等。
回复介绍,2014年铜陵市中医院共有14名(包括休小产假1人)护士递交了休产假申请,均被批准。如该网友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可以向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和护理部反映相关情况,或持医疗机构证明向医院申请减轻劳动量或安排至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是安徽省铜陵市中医院的一名护士、我怀孕期间领导让我配置化疗药物还让我弯腰铺床、我反应比较严重要请假、领导说请假就不要来了,上班期间我总是遇到抢救、其他护士一点也不帮我!我想问这是否违法?我的情况只是一个典型、我希望国家是否可以根据护士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一部法律保护护士在怀孕期间的合法权益!我有个好朋友在别的医院手术室工作、她怀孕期间仍然接触甲醛气体、还有个好朋友在外院外省肿瘤科工作、她怀孕期间领导仍让她配置化疗药物、值夜班她反应比较大、肚子也比较大、3个月就显怀了!可是她的恶新的同事仍让她弯腰铺床、干重体力活!她反应比较大、不能上班、于是老是请假、领导说在请假就开除!我想问一下省长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到护士工作的特殊性能能否制定一部适合护士怀孕期间的法律、护士的素质都比较差、干活都是拼着、譬如怀孕期间如果护士反应比较大能否在家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在肿瘤科还有手术室、放疗科高危科室怀孕期间能否暂时调离去一些如门诊、供应室等清闲的地方!医院的人道主义应该体现出来!而不是把矛头指向怀孕护士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卫生局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市中医医院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均有相应的保护和待遇保障。如:医院为生育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负重、高危工作作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假期间享受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假期和假期福利待遇等。据了解,2014年该院共有14名(包括休小产假1人)护士递交了休产假申请,均被批准。如您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可以向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和护理部反映相关情况,或持医疗机构证明向医院申请减轻劳动量或安排至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如有其它疑问,可以致电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电话:2870210)。 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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