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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医师应知晓的5项建议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4-10-29 重庆围产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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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议1:对既往有流产、胎儿生长受限、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一种)、胎盘早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一种严重并发症)病史的妇女,无需进行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的评估。

  建议1:对既往有流产、胎儿生长受限、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一种)、胎盘早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一种严重并发症)病史的妇女,无需进行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的评估。


  PS:目前尚无充足的科学证据支持遗传性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与复发性自然流产、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等不良妊娠结局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便要进行血栓形成倾向的检查,也应限于狼疮抗凝物、抗心磷脂抗体、β2糖蛋白抗体等几项检查。

  建议2:对宫颈管长度短的双胎妊娠妇女,无需行宫颈环扎。尽管宫颈管长度较短的双胎妊娠妇女早产风险极高,但现有的证据显示,宫颈环扎对此并非有益,甚至有研究证实环扎可能是导致双胎妊娠早产的罪魁祸首。

  PS:切勿将宫颈环扎一棒子打死!对于宫颈机能不全的单胎妇女,在妊娠14~18周左右行预防性宫颈环扎术,对于预防单胎妊娠流产或早产的有效性是毋庸置疑的。

  建议3:对于低危孕妇,无需进行无创产前基因检测(NIPT);产科医师亦不宜仅根据检测结果就贸然建议引产!

  PS:NIPT最适用于以下情况:血清学初筛(即唐氏筛查)阳性;孕妈咪年龄>35岁;超声检查怀疑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既往生育过13,18或21-三体胎儿。需强调的是,NIPT对于13,18-三体的检测存在一定的假阴性和假阳性率,因此一旦NIPT为阳性,必须行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羊水or脐血穿刺),在此基础上才能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建议4:脐动脉超声多普勒血流并非筛查胎儿生长受限(FGR)的手段。但一旦疑诊为FGR,包括脐动脉多普勒血流监测在内的密切的胎儿宫内监护是有益的。

  PS:妊娠20-24周子宫动脉动脉超声多普勒血流可能对高危人群有一定筛查价值,而脐动脉超声多普勒血流是一种监测手段,用于FGR诊断确定以后的监测,并非筛查胎儿生长受限(FGR)的手段。通过测定妊娠晚期脐动脉收缩末期峰值(S)与舒张末期峰值(D)的比值,用于评估胎盘血流状况。正常妊娠随着孕周的增加,S/D值逐渐下降,表明胎儿循环系统逐渐趋向成熟。正常晚期妊娠S/D值应<3。需强调的是,S/D值的波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一过性增高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可根据一次S/D值升高,就立即终止妊娠。

  建议5:无需使用孕激素制剂(黄体酮类药物)治疗无合并症的多胎妊娠。研究显示,使用黄体酮类药物,并不能降低无合并症的多胎妊娠的早产率。

  PS:黄体酮真不是万能!黄体酮的滥用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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