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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院自拍照片事件——就事论事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4-12-24 新浪微博@东大夫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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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人有一个特点,从不就事论事!发生一件事后“浮想连天”、超级联想……西安照片事件不断升级,旁征侧引的越来越多,以至于你摸不到头绪,都不能抓到主题,每个声音都站在不同的角度说。有人问我为啥不出声了?我真心的已经不知道自哪里说起了。

中国人有一个特点,从不就事论事!发生一件事后“浮想连天”、超级联想……西安照片事件不断升级,旁征侧引的越来越多,以至于你摸不到头绪,都不能抓到主题,每个声音都站在不同的角度说。有人问我为啥不出声了?我真心的已经不知道自哪里说起了。

总结各种观点如下:

1、 照片很正常,国外也有,医生没错!

2、 照片不合适,但处罚过重!

3、 医生有错,这种场合不应该找暴露患者隐私的照片,就是错了,认罚就是!

4、 虽然有不妥当,但他们抢救患者成功,这点“瑕疵”不应该计较。

5、 医生有错,但被媒体过度放大!

我看了看基本就这5点,首先这照片该不该照?这个问题可能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认同不一样。现在我国的医疗也越来越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规范。2000年,我首次接触国际临床研究时,伦理是什么?对它的宗旨“最大程度上保护患者的权益”理解不了。在从一切医生说了算的年代走过来的医生,知情同意更是难接受,“临床研究为了患者好,为啥还要患者知情?”但是现在北上广大医院及很多二线城市大医院都成立了伦理委员会,知情告知已经没有人会提出异议,相反,如果没有知情同意,医生自己就会抵制。短短的10几年,变化还是很大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在这件事上,照片这样照的确不合适,医生要适应形式和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也是今后发展的需求。还是我微博上那句话:中国医生需要恶补的内容:1、要学会在各种场合有意识的保护患者隐私;2、医疗行为要有告知和知情同意;3、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对患者和家属所说的话均具有法律效力,不能 “随意”做事情。前两个保护患者,后者保护医生自己。

关于处罚是否过重,可能每个地区、每家医院都有不同理解和认识,我之所以说处罚合适是基于我周围发生的事情,例如有位医生因情绪不佳,不负责任的说了一句不恰当的言辞,患者投诉“伤害感情”,给予扣奖金6月的处罚。关于处罚的合适程度,现在的确掌握不一致,这个需要今后规范,这件事也给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虽然有不妥当,但他们抢救患者成功,这点“瑕疵”不应该计较。”持有这个观点的人,我感觉这是混淆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每个人不能因为他一辈子是好人做好事就可以免去偶然的犯错,放在一起谈有些牵强。

“医生有错,但被媒体过度放大!”我们的媒体的确在以往的医疗报导中有很多的不恰当,个别媒体还恶意中伤医疗界,我们也在不同的场合表达了医界反对的声音。在这件事上,媒体报道也没有处理照片,使患者的照片传播更加广泛。今天了解到他们在发报道时也没有核实照片来源,作为媒体人自有他们的行业规范评判。所以,医生检讨自己的问题,媒体规范自己的行为,两件事分开说比较好,当然,医院的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上不要受媒体的影响就更好。关于媒体对行业的监督或过度影响问题,需要另外立题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照片事件如此的被关注还真是医界自己的问题,医生之间观点相悖引发争议越来越升级,特别是大V们的长微博,使微信平台也加入了传播。新媒体时代,医生怎么出声?怎么利用新媒体传递正能量?也是摆在医疗界和医生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得知西安的郑主任尽管受到严重的影响,但仍然辛苦的工作着,借此文带去我的问候,不必过度伤心,想必今后在照工作照时,一定会关注时间、地点和患者是否同意等等问题,相信对今后规避法律风险有帮助。我们与你们一样,要渐渐适应这种批评的形式,只要不是暴力的伤医(包括身体伤害和媒体恶意黑医),一切批评都可以接受。

最后提醒诸位,微信朋友圈也是媒体形式,也是公开场合。无论在哪里,作为公民、医生,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牢记在心。随着历史的发展,今天可为,明天也许就不可为。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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