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的医生资源 2000多款移动医疗APP是怎样产生的
导读 | 移动医疗APP之所以被市场期待,在于其能够以节约时间、快速诊断、花费少等特点来缓解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让有需要的人实现快速问诊。 |
移动医疗APP之所以被市场期待,在于其能够以节约时间、快速诊断、花费少等特点来缓解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让有需要的人实现快速问诊。但在其实际应用中还需要从医疗资源、APP开发商以及市场监管这三个方面来加以完善。
如果根据计世资讯行业研究部提供的最新数据,至2017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将以递增的形式达到125.3亿元。对比当前,我国已有2000多款移动医疗APP,用来提供寻医问诊、预约挂号、购买医药产品以及查询专业信息等服务。以此来看,移动医疗APP大有出现“井喷式”发展的趋势。
目前,国内医疗健康类的移动医疗,主要包括面向医院医生的B2B模式和直接面向用户的B2C模式。
医疗类移动APP终端主要有四大类:疾病管理、医患沟通平台,如“好大夫在线”;在线咨询,如“春雨掌上医生”,广告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药物管理,如“丁香园”的用药助手,医生可用来查询药品说明书,查看用药指南摘要及全文,使用常用医学计算工具;通过医学文献向医生介绍新产品,如杏树林的“医学文献”。
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不论是慢性病的管理还是为客户提供远程医疗,患者最终需要的是获得专业的医疗服务,这就意味着所有数据的最终接收端应该是医生。但我国公立医院医生尚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放,医生(特别是三甲医院的医生)很难通过这些移动医疗设备及APP为客户提供详细充足的专业建议。
纵观国内,此类APP大多数都处于用户积累的初级阶段,以现在市场上比较热的消费型医疗概念设备为例,其大多集中于某些简单数据的监测与记录上,如血压与血糖监测、女性生理周期监测以及育龄妇女与儿童的体温检测等,这实质上就是一种轻问诊,并不能从根本解决医疗需求。此前,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疾病诊断需要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最后进行诊断性治疗。通过互联网,医生往往只能了解到病史症状,其他的环节仍然只能到医院实现。”
因为缺少专业的医疗资源,移动医疗APP也将增大了误诊、误治和延误病情的发生率。
使用移动医疗APP,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般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很难通过APP确定网络另一头的“专家”资质和身份,如果出现了医疗或药害事故问题,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就会变得复杂得多。此外,APP上还会有植入性广告、虚假医疗或药品广告。
当前涉及移动医疗APP监管的部门繁多,必然要明确责任。
比如,药品类移动APP一定会涉及到药品的应用,那么就会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而医疗APP又是有关于医疗卫生健康的应用程序,也会有卫监局的监督。而移动医疗APP中的广告又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对于欺诈医疗消费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又涉及到公安部门的监管。
“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可以保证职责的合理性和有序性,提高监督机制的效率,避免监督主体职责的重合与矛盾。”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邓勇说。
对此,刘鑫则认为,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行业标准,尤其是技术标准的确定非常重要。其次,应该尽快解决政府职能部门如何监管远程医疗服务,如何管辖和处理医师在远程服务系统中提供的服务,以及医师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是否属于医疗执业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问题。(转化医学网360zhyx.com)
如果根据计世资讯行业研究部提供的最新数据,至2017年,中国移动医疗市场规模将以递增的形式达到125.3亿元。对比当前,我国已有2000多款移动医疗APP,用来提供寻医问诊、预约挂号、购买医药产品以及查询专业信息等服务。以此来看,移动医疗APP大有出现“井喷式”发展的趋势。
移动医疗APP的泛滥不仅仅是因为其携带了互联网技术节约时间、快速诊断、花费少等优点,最重要的是其可以缓解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紧张状况,让有需要的人可以实现快速问诊。但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从医疗资源、APP开发商以及市场监管这三个方面来完善移动医疗APP的使用。
缺乏专业的医疗资源目前,国内医疗健康类的移动医疗,主要包括面向医院医生的B2B模式和直接面向用户的B2C模式。
医疗类移动APP终端主要有四大类:疾病管理、医患沟通平台,如“好大夫在线”;在线咨询,如“春雨掌上医生”,广告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药物管理,如“丁香园”的用药助手,医生可用来查询药品说明书,查看用药指南摘要及全文,使用常用医学计算工具;通过医学文献向医生介绍新产品,如杏树林的“医学文献”。
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不论是慢性病的管理还是为客户提供远程医疗,患者最终需要的是获得专业的医疗服务,这就意味着所有数据的最终接收端应该是医生。但我国公立医院医生尚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放,医生(特别是三甲医院的医生)很难通过这些移动医疗设备及APP为客户提供详细充足的专业建议。
纵观国内,此类APP大多数都处于用户积累的初级阶段,以现在市场上比较热的消费型医疗概念设备为例,其大多集中于某些简单数据的监测与记录上,如血压与血糖监测、女性生理周期监测以及育龄妇女与儿童的体温检测等,这实质上就是一种轻问诊,并不能从根本解决医疗需求。此前,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疾病诊断需要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最后进行诊断性治疗。通过互联网,医生往往只能了解到病史症状,其他的环节仍然只能到医院实现。”
因为缺少专业的医疗资源,移动医疗APP也将增大了误诊、误治和延误病情的发生率。
尽管有这样的问题出现,以上分析人士也指出,在诊疗如高血压一类慢性病方面,如果辅以数据精确度很高的可穿戴设备或家用器械,移动医疗APP还是前景可期。
开发商的“居间人”责任使用移动医疗APP,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般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很难通过APP确定网络另一头的“专家”资质和身份,如果出现了医疗或药害事故问题,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就会变得复杂得多。此外,APP上还会有植入性广告、虚假医疗或药品广告。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刘晔律师认为,提供APP软件的互联网企业的法律定位应是居间人,由于其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或者中间服务,并没有直接提供医疗服务,所以不存在与患者之间的法律问题。但互联网企业也有可能跟医生、患者形成一个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此时,商家相当于分担了一些医院的义务,那么互联网企业就直接跟患者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可考虑是否符合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整个移动医疗APP市场,“第一是市场太乱,各家医疗机构和商业机构都在搞远程会诊,但并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第二是法律监管空白。因此,出台有针对性的行政法规是当务之急。此外,远程医疗的数据整合、保护和利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刘鑫说。
监管制度要跟上当前涉及移动医疗APP监管的部门繁多,必然要明确责任。
比如,药品类移动APP一定会涉及到药品的应用,那么就会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而医疗APP又是有关于医疗卫生健康的应用程序,也会有卫监局的监督。而移动医疗APP中的广告又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对于欺诈医疗消费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又涉及到公安部门的监管。
“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可以保证职责的合理性和有序性,提高监督机制的效率,避免监督主体职责的重合与矛盾。”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邓勇说。
对此,刘鑫则认为,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行业标准,尤其是技术标准的确定非常重要。其次,应该尽快解决政府职能部门如何监管远程医疗服务,如何管辖和处理医师在远程服务系统中提供的服务,以及医师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是否属于医疗执业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问题。(转化医学网360zhy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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