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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不要期望过高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5-01-13 健康界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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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不要寄于多点执业太高的期望,多点执业能够释放部分人力资源,但从根本上讲,只有大部分医生的身份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才能解决问题。”

  1月12日,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内期待良久的国家层面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终于正式面世。


  《意见》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主要条件,即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等。

  《意见》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简化注册流程,探索实行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多点执业医师要与第一执业地点和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多点执业医师的薪酬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和医师协商确定。

  《意见》出台后,获得很多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欢迎。

  宁波慈林医院院长江波对记者说:“《意见》提出,建立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间,它们的医生在进行多点执业时就不需要再注册了。对于我们这种医疗集团而言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利好,对集团内部的医生流动基本上可以放开。我们在和一些大型公立医院进行合作时,这也从政策层面给我们开了绿灯。”

  “支持给医生进一步松绑!医改的关键不在于说国家又投了多少多少钱,最核心的在于彻底解放医生,让薪酬回归价值,让医生获得该有的尊严,之后病人才有可能获得该有的尊严。在现阶段公立医院无法上涨薪酬的情况下,通过多点执业双轨制,在私营体系获得市场化的价值也许是最好的解决方案。”爱康国宾董事长张黎刚说。

  较早走出体制探索自由执业的张强医生认为《意见》是一次巨大的进步,政策方向很清楚。他告诉记者,“《意见》帮助医生从劳动法上开了口子,使他们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和第一执业地点协商执业日期和天数。”

  《意见》中有一条明确提出,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对此,张强指出:“这是埋下了伏笔。现在所有的责任险都是卖给医疗机构的,不跟医生个人挂钩。但是与医生个人挂钩是未来医疗责任险发展的方向,这在美国是通用的模式。”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即使《意见》出台后,医师多点执业最终落地仍面临诸多障碍。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不要寄于多点执业太高的期望,多点执业能够释放部分人力资源,但从根本上讲,只有大部分医生的身份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才能解决问题。”

  《意见》提到坚持放管结合的方式,中福实业董事、福建严复纪念医院首任院长余小宝认为这条限制了医师多点执业落地。“一方面要放宽,另一方面又要进行管理。那么在具体执行中很多医疗机构就会把‘管’做到极致,而把‘放’缩到最小。”

  对于《意见》指出的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制度,余小宝向健康界表示:“注册管理需要医师在申请多点执业时,获得第一执业地点的批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医师是‘单位人’,不是‘社会人’,涉及到晋升、提拔等因素,很多医生不敢提出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不改变医师‘单位人’的属性,他们是流动不起来了。”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持相同观点。在记者与北大国际医院联合主办的第四期健康圈媒体训练营上,她强调,在“单位人”制度不改的情况下推行多点执业是形式大于内容,不是实质上的多点执业。“(多点执业落地)关键不在要不要审批、谁来审批,而是‘单位人’制度的改变。现在院长们对多点执业的积极性不高,因为医生是‘单位人’,单位已经把医生的薪酬、待遇、责任全部承担起来,相当于医院买断了医生的服务。一家医院买断了医生的服务,医生又去别的地方挣钱,这事儿就有点难。”

  在谈及如何推动多点执业落地时,余小宝给出了三个建议:第一,公立医院的医生要实现五险一金并轨,尤其是养老金并轨,让他们退休后去社保局领退休金;第二,医院和医师签订全员合同制,全部取消事业编制;第三,反对商业贿赂真正落到实处,把灰色收入统统砍掉。

  韩晓芳在谈到北京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时称:“下一步的改革必须解决‘单位人’问题,包括编制制度改革、聘用制度改革、基本保障的社会化以及执业保险制度的健全等,要让医院与医生成为合同聘用关系。”

  (健康界《医生仍是“单位人” 别对多点执业期望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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