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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协会:我们绝没有对中国记协进行“公关”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5-01-31 健康界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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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医师协会法务部主任邓利强告诉健康界,医师协会不仅没有进行过所谓的“公关”,就连向记协投诉的过程都非常曲折。

  1月29日,中国记协一纸通报在医疗界和媒体圈引起了轩然大波。被中国医生视为“公敌”的《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在撰写“缝肛门”、“走廊医生”等涉医报道之后,其部分文章被中国记协认定为严重失实。这距离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侵犯名誉权案开庭审理,仅仅过去半个月。


  在通报发出几个小时后,中国医师协会便在官方网站上撰文力挺记协。与此同时,柴会群本人也发表声明,表示绝不接受记协的通报。短短一天时间里,三方似乎陷入了一场“一对二”的口水战中。

  在传统媒体日渐萧条的当下,一名普通的纸媒记者不惜代价,接连报道医疗领域负面新闻,由于没有联系到柴会群本人,我们并不能猜测其中缘由。但健康界采访了事件中另一个重要当事方:中国医师协会。该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说,协会被柴会群告上法庭之后,自己恶补了新闻传播学知识,尽管如此,他依然认为,柴会群的行为,不是在维护新闻自由,而是对新闻自由的公然践踏。


  健康界:怎样看待中国记协通报柴会群报道失实?

  邓利强:中国医师协会尊重新闻记者调查采访的权利,这点毫无置疑。但是记者在采访过程当中,要遵从一定的规则,如果记者没有遵从规则,就需要记协进行专业性的评判。中国医师协会认为,记协的通报是客观的,我们对他们表示支持和感谢,这还给了广大医护人员一个公道。

  健康界:您刚刚提到了媒体监督报道应遵守规则,请您具体解释一下这个规则是什么。

  邓利强:新闻事实不可能是当时发生事情的简单重复和回顾,新闻只能无限去接近当时发生的状况。鉴于新闻工作者的调查能力和手段局限性,要求新闻完全展现事情发生时的状态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新闻记者在报道时要大体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这个要求并不高。

  此外,规则还包括新闻报道要给予双方平等发言的机会,不应有偏见。比如在“走廊医生”报道中,如果记者只找了兰越峰以及兰越峰所介绍的与她有相似认知朋友接受采访,就意味着这些人都只能作为一个信源。而兰越峰的对立面:绵阳市人民医院推荐的人,也应该给他们平等的表述机会,这就是多重信源。特别是当双方表述有激烈冲突的时候,记者更应小心求证。

  其实在后续报道期间,绵阳市人民医院给柴会群提供了大量资料以便于他还原真相,但之后出来的报道仍然与客观事实存在很大距离。记者明明有充足的时间在第一次报道发表并引发人们质疑之后进行补救,我认为柴会群是有这个机会的。但是很遗憾,他并没有这么做。所以从法律上讲,他的行为是罔顾事实,属于恶意,所以我们很难原谅这样的行为。

  此外,“缝肛门”事件真相早已大白于天下,但时至今日,柴会群仍然坚持认为他的报道是对的,甚至认为别人对他报道的质疑是侵犯了新闻自由,他的这种想法很可怕。

  健康界: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侵权案目前进展如何?您认为中国记协的通报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邓利强:我不认为会产生什么影响。因为我们并没有把记协的通报作为我们没有侵权的证据。也没有申请法院去调取这个证据。绵阳市人民医院所提供给法院的证据证明,中国医师协会的行为并不存在柴会群所认为的诽谤。

  柴会群还诉中国医师协会对他存在污蔑,即无端谩骂。我只想说,柴会群认为“自己可以进行批评性报道,但是别人却不能批评我”,这种逻辑是不讲道理的。其实在事件当中,中国医师协会并没有过多地进行表态,我们只是把别人发表的文章贴到了协会的网站上,其中有一些尖锐的语言,但这并不是谩骂,只是评论性文章而已,而且评论性文章原本就应有自身语言的特点。公众对批评性言论要有宽容的心态,特别是柴会群作为一名从事批评性报道的记者,对别人的评论更应宽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所以中国医师协会不认为对柴会群构成侵权。

  健康界:在“柴会群事件”中,人们似乎感受到了中国医师协会出奇的愤怒,为什么会有这种愤怒?

  邓利强:大多数新闻记者都在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新闻报道,但就是有极个别的记者在制造患者与医护人员对立的情绪,甚至在散布“医生会在害病人”的观点,这是我们异常愤怒的原因。社会不需要敌对和仇恨,我们要宣传爱和宽容。当然,如果医生行为失误,患者可以到司法机关进行举报,让法律来评判。

  归根到底,柴会群的行为不是在维护新闻自由,而是在践踏新闻自由,破坏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健康界:中国记协通报柴会群报道失实,是否会导致未来真实的医疗领域监督报道的缺失?

  邓利强:不会。中国医师协会是欢迎舆论监督的,记者在工作中也都有自己的规则和底线。说到底线,我看到最近有媒体报道某个大医院医生和实习生存在不正当关系,我想如果记者都在抓这种噱头的话,这是新闻工作者本身应该反思的。

  健康界:中国医师协会未来利在应对媒体监督报道中,怎样维护医护人员的正当利益?

  邓利强:其实柴会群的报道已经受到了多家医院的投诉,我并没有看到此前的处理或通报结果。但一篇错之后、篇篇错的行为,我们作为协会,有义务替医护人员说:欢迎舆论监督,但报道应客观真实。

  接下来,我们准备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进行充分沟通,加强双方的了解。比如现在北京正在推行的“相约守护”活动,让记者真实体验医生的工作,这样的活动就非常好。我们希望通过沟通和体验,增加双方的认知,并消除分歧。

  健康界:有传言说,此次记协对柴会群所写报道的定性是记协与中国医师协会公关妥协的结果,是否如此?

  邓利强:绝对没有。不仅我们之间没有进行过所谓的“公关”,而且我们向记协投诉的过程都非常曲折。2014年7月,中国医师协会把准备好的投诉材料送往记协,但人到了门口,记协连门都不让我们进,直到登门第三次才找到相关负责人。而且对方接过材料只是表态说要调查核实。我甚至不理解为什么半年以后记协才通报调查结果。

  延伸阅读:作为记者,柴会群真的必须要被千刀万剐吗?

  新闻传播学教授:医疗报道存在特殊性公众应宽容

  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在接受健康界采访时表示,从记协的通报来看,记协并没有认定柴会群所做的几篇报道为“虚假新闻”,而是“存在严重失实”。而实际上在新闻采访和报道当中,“新闻失实”是在所难免的。

  展江进一步分析说,公众所说的所谓“假新闻”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虚假新闻,即媒体故意编造出的虚假事件,这种行为比较恶劣;另一种是失实报道,即“无主观故意、但对事实把握不准”,也就是柴会群被认定的行为。而新闻失实又分为整体失实、基本失实和重大内容上的失实,只有重大内容上的失实,才会构成严重失实。

  “众所周知,医疗领域非常复杂,有其报道的特殊性,一名记者很难对医和药有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在医患之间、医院与媒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我们应对涉医报道抱有相对宽容的心态。”展江说。

  针对记协对柴会群报道失实的通报,媒体人众说纷纭。前都市报执行主编、医媒关系观察员梁千里对健康界表示,记协对柴会群职务行为的调查显示媒体报道是否失实已由相对独立的机构来认定。但通报之后的处理情况,以及处理如何落实,才是媒体人更加关注的。“不能说中国医师协会认同通报就可以了,《南方周末》如何表态、柴会群本人作何回应,都是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梁千里说,从目前来看,记协并没有强制手段对柴会群进行处理,如果最终不了了之,记协的通报就无法产生实际效果,因此此事未来走势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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