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罢工 医疗损害鉴定陷困局
导读 | 医疗损害案件数量高涨,但原本由医学会承担的医疗损害鉴定,全推到了中山医、南方医这些医疗损害鉴定中心头上。 |
积郁已久的难题摆到了台面上。
2014年11月起,佛山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突然暂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参与法院的摇珠,时间为半年。这是2011年广东省高级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来的第一次。
省“两会”期间,民革广东省委会提交提案,认为司法鉴定机构设置混乱,司法鉴定周期过长等问题突出,建议制定《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对当前我省司法鉴定制度统一管理。
事实上,在司法鉴定中,医疗损害鉴定长期处在舆论“漩涡”。
案子接了也完不成
日前,第三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上,司法鉴定专家、法医鉴定专家、法官、律师等不同角色,针对医疗损害鉴定的问题及解决之道,展开辩论。
“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收案饱和太严重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广东省医事法学分会医疗损害鉴定学组组长罗斌教授很无奈,案子接了也完不成,主动提前发函暂停接收,是为了不耽误法院结案的时间,以至于“佛山法院调侃,你不要,以后我就不委托你啦”。
不仅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如此。有数据显示,2014年,广州市三家鉴定机构共收到医疗损害鉴定申请822件,受理296件,尚未处理111件,退回435件,鉴定案件积压情况较为严重。
受此影响,原本就很低的医疗纠纷案件结案率(59.31%)或将进一步下降。
有鉴定机构“挑肥拣瘦”
“医疗案件审理周期长、结案难主要就在于鉴定难。”省高院为此恼火。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鉴定机构不负责任,不按时完成委托事项,或者完成质量不高是目前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些甚至挑肥拣瘦,比如只挑选标的高的案件,这就导致了鉴定难的问题。”
2012年起,广东省实施医疗损害鉴定新规,医患双方在20家鉴定机构名单内协商选定或由法院通过摇珠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首次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910件,结案率为59.31%,远低于民商事案件的整体结案率。“现在一般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大部分需要鉴定,鉴定是影响这类案件审理的核心问题。”
2009年国家出台《侵权责任法》,拟逐步取消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鉴定的双轨模式,统一使用医疗损害责任这一概念、统一赔偿标准,但对应该由谁来作出鉴定,如何作出鉴定未作出具体规定。
“因为缺乏鉴定规范,鉴定机构互相扯皮,诉讼陷入重复鉴定的泥潭。”罗斌说,鉴定中心因此成为争议的中心。
烫手山芋谁都不想接
“谁做这个鉴定,谁就是接手烫手山芋。”因为需要防范风险,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教授直言,医疗损害本身就是一个涉及民生社会舆论比较大的鉴定,少有机构愿意接。
尽管有20家鉴定机构列入摇珠名单,实际上,大部分案件的鉴定工作最后还是落在了包括中山医、南方医、南天司法鉴定机构等三四家知名鉴定中心的头上。
数据显示,2014年,广州市三家鉴定机构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恒鑫司法鉴定机构,共收到鉴定申请822件,受理296件,尚未处理111件,退回435件,发出报告217件,鉴定案件积压情况较为严重。
“因为完成不了,会找各种借口退掉”。因为退单多,南方医被法院点名批评,王慧君不避讳。
在第三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上,广州市中院一名审判长直言,南方医鉴定中心达到三分之二退单,“我们不能强迫鉴定机构鉴定,但退单一定要书面写明理由,原因都五花八门,没有技术、没有规范、患者太闹……”
“但是如果敞开接,南方医可能达到四五百件。”王慧君说。
中山医鉴定中心案件量更是呈数倍增长,案件总量居高校之首。
“医疗损害鉴定案件2007年、2008年只有几件,2014年达到400多件,人员还是8人。”罗斌说,整个中心的鉴定案件从2013年的6125例增长到2014年的7327例,增长19.6%。
数据显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数2012年194件、2013年429件、2014年419件。受理数分别是86件、143件、134件;退案数分别为108件、286件、285件。
医学会或将消化更多鉴定案件
过去几年案件集中到了中山医、南方医等鉴定中心,一个重要原因是广东省各级医学会迟迟未启动医疗损害鉴定。
“社会之重,板子打在我们头上,是不合理的。”王慧君说,过去医疗纠纷的诉讼案都变成了医疗损害的鉴定案,以前百分之八九十是医学会消化,它一停机,现在百分之百都涌到法院,转而压在了第三方鉴定机构。
《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省医学会承担了近百分之八十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但之后由于收费等原因,原本拥有丰富专家库资源的医学会,一直没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在省高院第一批的20个鉴定中心名单中,广州市医学会也不在其中。
省医学会相关人士李永丰说,直到2014年10月底起,省医学会开始启动医疗损害的鉴定,目前已做了三个案件,已受理案件17件。
目前国家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在制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实务》,作为编写组成员之一的王慧君建议,过去从事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承接一部分医疗损害的鉴定,最好是把医学会加入到独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队伍。
罗斌赞同更多机构参与鉴定,但一定要将门槛提高,不能行政化。法院入册鉴定机构的名单最好由同行专家评审后公示,此外从事医疗损害鉴定案的鉴定人必须进行实务培训,对鉴定标准力争达到共识,“如果随意放开,重复鉴定、多头鉴定增加,只会更添乱。”
近日,省高院出台《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细则》显示,如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确查实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情节轻重做出扣分、警告、暂停委托、甚至除名处理。
鉴定机构吐槽
10天必须答复不现实
只能先挂“免战牌”
“每个案子差不多要超过一年。”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说。这意味着,今年1月29日受理的鉴定案,要到2016年初才能完成。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说:启动鉴定前,递材料、审查、打回去补充材料,可能耗时一个月到两三个月。材料补齐后,缴费受理发函近两月。启动鉴定后,涉及到急诊科、门诊等多个科室,组织几名专家统一时间会面,向医患双方质证问题,需要一两个月。专家开会后,与临床专家反复商讨,写出鉴定书初稿,几位鉴定人合议修改,一个月内发出鉴定报告,“即使最快也要半年多,知名司法鉴定机构排期时间普遍超过1年”。
按规定,答复函10个工作日必须答复,否则违反鉴定程序。“这很不现实。”罗斌说,不能一到鉴定中心就计算时间。由于鉴定有期限,一旦超期将被投诉,“所以只能先挂‘免战牌’”。
王慧君说,因为鉴定人员需出庭作证,为了应诉法庭上医患双方对报告的质疑,要花其他鉴定数倍以上的劳动才能完成,“是所有鉴定中,投入时间最长的鉴定”。
医院有医闹,鉴定有鉴闹
做这类案件吃力不讨好
相比排期长,鉴定难,他们更害怕胡搅蛮缠的鉴闹,“医生看病有医闹,鉴定有‘鉴闹’”。王慧君说。
一被鉴定人来某司法鉴定机构,得知结论可能不利于自己,即将一只脚跨在办公室窗台外:“不给我搞高点级别,我就跳下去……”鉴定人被逼得没有办法,违心地做了对医院不利的鉴定意见。
作为国家级鉴定中心,中山医会被鉴定方当成“救命稻草”。不过如果结果不能满足医患双方各自的心理期望值,鉴定方容易将矛头怨气发泄到鉴定中心、鉴定人身上。
“判医院过错高还好一点,要是医院确实没过错,我们判医院没参与度时,患者会非理性地鉴闹。”王慧君说,鉴定结果如对医院不利,他会找很多专家在法庭上去和你争,对患方不利时,患方直接无理取闹骚扰你。
“鉴闹”事件多次发生,鉴定人员都有了逆反心理,不太愿意做此类“吃力不讨好”的案件。
“社会之重,岂能由一个小小的鉴定机构担当得起?”王慧君说。
(原文标题:医疗损害鉴定困局)
2014年11月起,佛山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突然暂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参与法院的摇珠,时间为半年。这是2011年广东省高级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来的第一次。
省“两会”期间,民革广东省委会提交提案,认为司法鉴定机构设置混乱,司法鉴定周期过长等问题突出,建议制定《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对当前我省司法鉴定制度统一管理。
事实上,在司法鉴定中,医疗损害鉴定长期处在舆论“漩涡”。
案子接了也完不成
日前,第三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上,司法鉴定专家、法医鉴定专家、法官、律师等不同角色,针对医疗损害鉴定的问题及解决之道,展开辩论。
“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收案饱和太严重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广东省医事法学分会医疗损害鉴定学组组长罗斌教授很无奈,案子接了也完不成,主动提前发函暂停接收,是为了不耽误法院结案的时间,以至于“佛山法院调侃,你不要,以后我就不委托你啦”。
不仅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如此。有数据显示,2014年,广州市三家鉴定机构共收到医疗损害鉴定申请822件,受理296件,尚未处理111件,退回435件,鉴定案件积压情况较为严重。
受此影响,原本就很低的医疗纠纷案件结案率(59.31%)或将进一步下降。
有鉴定机构“挑肥拣瘦”
“医疗案件审理周期长、结案难主要就在于鉴定难。”省高院为此恼火。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鉴定机构不负责任,不按时完成委托事项,或者完成质量不高是目前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些甚至挑肥拣瘦,比如只挑选标的高的案件,这就导致了鉴定难的问题。”
2012年起,广东省实施医疗损害鉴定新规,医患双方在20家鉴定机构名单内协商选定或由法院通过摇珠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首次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910件,结案率为59.31%,远低于民商事案件的整体结案率。“现在一般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大部分需要鉴定,鉴定是影响这类案件审理的核心问题。”
2009年国家出台《侵权责任法》,拟逐步取消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鉴定的双轨模式,统一使用医疗损害责任这一概念、统一赔偿标准,但对应该由谁来作出鉴定,如何作出鉴定未作出具体规定。
“因为缺乏鉴定规范,鉴定机构互相扯皮,诉讼陷入重复鉴定的泥潭。”罗斌说,鉴定中心因此成为争议的中心。
烫手山芋谁都不想接
“谁做这个鉴定,谁就是接手烫手山芋。”因为需要防范风险,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教授直言,医疗损害本身就是一个涉及民生社会舆论比较大的鉴定,少有机构愿意接。
尽管有20家鉴定机构列入摇珠名单,实际上,大部分案件的鉴定工作最后还是落在了包括中山医、南方医、南天司法鉴定机构等三四家知名鉴定中心的头上。
数据显示,2014年,广州市三家鉴定机构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恒鑫司法鉴定机构,共收到鉴定申请822件,受理296件,尚未处理111件,退回435件,发出报告217件,鉴定案件积压情况较为严重。
“因为完成不了,会找各种借口退掉”。因为退单多,南方医被法院点名批评,王慧君不避讳。
在第三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上,广州市中院一名审判长直言,南方医鉴定中心达到三分之二退单,“我们不能强迫鉴定机构鉴定,但退单一定要书面写明理由,原因都五花八门,没有技术、没有规范、患者太闹……”
“但是如果敞开接,南方医可能达到四五百件。”王慧君说。
中山医鉴定中心案件量更是呈数倍增长,案件总量居高校之首。
“医疗损害鉴定案件2007年、2008年只有几件,2014年达到400多件,人员还是8人。”罗斌说,整个中心的鉴定案件从2013年的6125例增长到2014年的7327例,增长19.6%。
数据显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数2012年194件、2013年429件、2014年419件。受理数分别是86件、143件、134件;退案数分别为108件、286件、285件。
医学会或将消化更多鉴定案件
过去几年案件集中到了中山医、南方医等鉴定中心,一个重要原因是广东省各级医学会迟迟未启动医疗损害鉴定。
“社会之重,板子打在我们头上,是不合理的。”王慧君说,过去医疗纠纷的诉讼案都变成了医疗损害的鉴定案,以前百分之八九十是医学会消化,它一停机,现在百分之百都涌到法院,转而压在了第三方鉴定机构。
《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省医学会承担了近百分之八十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但之后由于收费等原因,原本拥有丰富专家库资源的医学会,一直没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在省高院第一批的20个鉴定中心名单中,广州市医学会也不在其中。
省医学会相关人士李永丰说,直到2014年10月底起,省医学会开始启动医疗损害的鉴定,目前已做了三个案件,已受理案件17件。
目前国家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在制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实务》,作为编写组成员之一的王慧君建议,过去从事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承接一部分医疗损害的鉴定,最好是把医学会加入到独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队伍。
罗斌赞同更多机构参与鉴定,但一定要将门槛提高,不能行政化。法院入册鉴定机构的名单最好由同行专家评审后公示,此外从事医疗损害鉴定案的鉴定人必须进行实务培训,对鉴定标准力争达到共识,“如果随意放开,重复鉴定、多头鉴定增加,只会更添乱。”
近日,省高院出台《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细则》显示,如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确查实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情节轻重做出扣分、警告、暂停委托、甚至除名处理。
鉴定机构吐槽
10天必须答复不现实
只能先挂“免战牌”
“每个案子差不多要超过一年。”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说。这意味着,今年1月29日受理的鉴定案,要到2016年初才能完成。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说:启动鉴定前,递材料、审查、打回去补充材料,可能耗时一个月到两三个月。材料补齐后,缴费受理发函近两月。启动鉴定后,涉及到急诊科、门诊等多个科室,组织几名专家统一时间会面,向医患双方质证问题,需要一两个月。专家开会后,与临床专家反复商讨,写出鉴定书初稿,几位鉴定人合议修改,一个月内发出鉴定报告,“即使最快也要半年多,知名司法鉴定机构排期时间普遍超过1年”。
按规定,答复函10个工作日必须答复,否则违反鉴定程序。“这很不现实。”罗斌说,不能一到鉴定中心就计算时间。由于鉴定有期限,一旦超期将被投诉,“所以只能先挂‘免战牌’”。
王慧君说,因为鉴定人员需出庭作证,为了应诉法庭上医患双方对报告的质疑,要花其他鉴定数倍以上的劳动才能完成,“是所有鉴定中,投入时间最长的鉴定”。
医院有医闹,鉴定有鉴闹
做这类案件吃力不讨好
相比排期长,鉴定难,他们更害怕胡搅蛮缠的鉴闹,“医生看病有医闹,鉴定有‘鉴闹’”。王慧君说。
一被鉴定人来某司法鉴定机构,得知结论可能不利于自己,即将一只脚跨在办公室窗台外:“不给我搞高点级别,我就跳下去……”鉴定人被逼得没有办法,违心地做了对医院不利的鉴定意见。
作为国家级鉴定中心,中山医会被鉴定方当成“救命稻草”。不过如果结果不能满足医患双方各自的心理期望值,鉴定方容易将矛头怨气发泄到鉴定中心、鉴定人身上。
“判医院过错高还好一点,要是医院确实没过错,我们判医院没参与度时,患者会非理性地鉴闹。”王慧君说,鉴定结果如对医院不利,他会找很多专家在法庭上去和你争,对患方不利时,患方直接无理取闹骚扰你。
“鉴闹”事件多次发生,鉴定人员都有了逆反心理,不太愿意做此类“吃力不讨好”的案件。
“社会之重,岂能由一个小小的鉴定机构担当得起?”王慧君说。
(原文标题:医疗损害鉴定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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