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脑瘫儿1.3亿元值得学习
导读 | 导语:一名英国脑瘫患者被认定因出生时的医疗事故致残。他将得到起码1460万英镑(约合1.3亿人民币)的赔偿,很可能创下英国医疗事故赔偿纪录。天价赔偿这些天引发中国网友们热议。而英国医疗事故赔偿也确实有很多值得学习之处。 |
导语:一名英国脑瘫患者被认定因出生时的医疗事故致残。他将得到起码1460万英镑(约合1.3亿人民币)的赔偿,很可能创下英国医疗事故赔偿纪录。天价赔偿这些天引发中国网友们热议。而英国医疗事故赔偿也确实有很多值得学习之处。
赔偿理念:1.3亿元并不是天价,它是一个孩子的一生
英国对产科医疗事故一向赔得大方,针对脑瘫的赔偿更是冠绝所有名目
在英国,负责打理赔偿的机构叫作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NHSLA)。赔付得多了,该机构开始总结起心得,在2012年的时候出了一份回顾产科赔偿的报告。一个令人有些吃惊的数据是,1995—2011年,妇产科事故数占NHSLA处理的医疗事故总数量的20%,然而赔付金额却占到了49%(注:在算比例时,NHSLA把妇科和产科合并计算)。平均单笔赔付金额最高的事故类型正是脑瘫,几百万英镑的赔偿一点不罕见。此外,算下来,该机构2000—2010年为5087件产科医疗事故买单,赔付了31亿英镑。折合人民币,平均单笔赔偿金额有561万,确实不少了。
大方背后有理念:这是一个孩子的终身保障,也是一个家庭的“止痛药剂”
NHSLA的2013/14年度报告里是这么说的,在国家健康服务体系(NHS)生孩子是非常安全的,然而,生活总是会发生些意外。这对妈妈来说是毁灭性的的打击,于孩子和家庭而言乃巨大的伤害。因此,报告里说,产科的赔付特别高,因为金额中包括未来对孩子照料,住宿和器材的费用。而这笔费用会分年度支付,以确保孩子的物质生活条件。
的确,相比于其它的医疗事故来说,产科事故的打击一般而言要猛烈得多,因为不仅毁掉了孩子的一生,同样也搅乱了一个家庭。在1.3亿元赔偿事件中,因为助产士的判断失误,导致了孩子出问题。如今12岁的孩子不能说话,行动需要靠轮椅,离开了仪器就没法活,而他的母亲也为此患上了抑郁症。
中国也有不少医疗事故导致的脑瘫儿,他们往往生活困难,然而赔付金额与英国差别大
能够搜索到的、经过公开报道的最近一起中国脑瘫儿医疗事故赔偿来自今年2月份。妇产科医生马某某指导没有资质的护士费某某为孕妇接生,致使婴儿出现重度窒息,造成了脑瘫。法院判处了医生和护士医疗事故罪,但鉴于两人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其犯罪情节轻微,故免于刑事处罚。他们从轻处罚的原因之一是得到了夫妻俩的谅解。经过调解,一共赔了116万元人民币。这笔钱并不多。
这些年来媒体报道过不少的脑瘫医疗事故纠纷,赔偿金额从十几万到200多万不等,其中,城市里稍好,农村往往只赔付十几万元。这样的赔偿结果和英国相差很大。原因在于,赔付金额怎么算很困难,好几起案件算的是20年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没有的。
赔得不多,脑瘫儿给家庭带来的负担却沉重而巨大,几十上百万是杯水车薪而已。曾经有一起轰动一时的“慈母溺死脑瘫儿”案件,这位母亲因为孩子的病而贫困又疲惫。
赔偿底气:赔得起是因为有专门基金,医院医生不用躲闪
赔偿事务由统一的专门机构来进行,从而利于避免医院为逃避责任而作弊
尽管是林肯郡医院的助产士犯了错,不过这笔钱是由前文所说的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NHSLA)来赔付(被告上法庭的是管理这家医院的地方健康管理部门)。该机构处理几乎所有英国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赔付问题。每年要应付上万件的医疗事故索偿申请和四五千件的其他类医患纠纷。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既提高了赔付效率,同时也避免了医院因为惧怕承担责任而做出一些逃避的举动来。
否则的话,很容易变成一轮又一轮的医患大战。举个还算“和气”的例子:今年2月,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的网页上刊登了一篇名为《科学鉴定终结15年医疗纠纷拉锯战》的典型案例。案件中的男孩是脑瘫患者,第一次是医院找医学会做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第二次患者找司法所做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第三次的结果更为奇特,“鉴定意见认为医院的医疗不足与被鉴定人脑瘫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5%-15%,参考均值为12.5%。”就这样反反复复拉锯了很多年,双方积怨很深。
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让医疗事故导致重大疾患的家庭得到比较丰厚的赔偿
NHSLA充分地践行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个做法。掌控着所有公立医院(2013年以后,私立医疗也可以加入)的赔偿基金。这意味着能够让那些被重大医疗事故摧残,受到严重乃至终身伤害的患者们得到最为合适的补偿。毕竟,医院也好,医师也好,都是个体,拿出优厚的赔偿金不是那么容易。假若要强行判罚,医疗机构可能会运行困难,同时,也会造成医院想法设法地逃避责任的情况。
并且,基金采取“公私结合”的形式,既保证金额足够,也约束医疗机构、人员
大部分的赔偿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小部分来自于医师们的年度“投保”。一年里,NHSLA大概会因为医疗事故而赔付10亿英镑左右的基金,其中大部分来自纳税人的钱。所以,NHSLA年年出一份详尽的报告,放在官网上公开信息。之所以动用纳税人的钱是因为,英国的国民健康服务本身是一个覆盖全民的免费医保系统,和我国的公立医院体系有不少相似之处。尽管也会被诟病浪费纳税人的钱给医疗工作人员的错误买单,不过事实上雄厚的财力为医患双方都护航了,而且,救济也应该是制度的一部分。
当然,倘若全是公家给钱,医疗人员完全不出钱,那么很容易就变成“纵容”了。所以,英国的医疗过失基金(CNST)这么规定,医疗工作者需要每年都缴纳一次“会费”。医疗人员交的钱也是不同的,会根据发生医疗事故的危险性、医疗过失方面的履历等来调整费用。护士缴费很低,神经外科、创伤和矫形等很高。
反观中国,医患双方经常反复对立,积怨颇深,即使买了医疗事故险,赔偿金额也有限
中国的医患关系恶化旷日持久。纵然很多地方开始搞第三方调解机构,不过这些机构只是作为“和事老”的角色出现,似乎用处不大。如果遇到重大医疗事故,往往医患双方会反反复复地去交涉,若遇到情绪激动的患者,后果不堪设想。让本来就因为医患纠纷有了猜忌和嫌隙的群体再去商讨事故责任、赔偿事宜,一再接触,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
赔多少也是问题。小医疗机构赔不起那么多钱,而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当然也希望尽量少赔钱。求助保险制度也不行。尽管我国在很早就开始推行医疗保险,却收效甚微。往往是被行政机构插手来管的保险公司认为赚不了钱,提供的险种非常单一,能够赔付的金额也很有限。所以尽管一些地方在提倡交强险那样的强制医疗保险,却迟迟没有什么用。
值得学习:英国医疗事故赔付是一个跳脱出死磕式赔偿的良好示范
其实不难看出,英国的医疗事故赔偿这么多值得学习的优点根本来自于它把钱放在了一个的大池子里,并且由一个超脱于具体医院的第三方机构来统一负责管理。而据《英国公立医疗服务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一文介绍,该制度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医疗过失诉讼在数量上和赔偿金额上都急剧上升。
前几天的今日话题《解医患僵局,需相信“好心有好报”》介绍了一个理论解决方案:在中国的医患关系中,医生和患者往往陷入到互不相让的境地,都怕退让吃亏,最后两败俱伤。因为在一起单对单的事件中,大家都笃信谁退让谁吃亏。这样下去,很容易就演变为“医闹”,患者相信不闹会没钱,越闹钱越多,而在以往的一些案例中,确实发生过不少一闹就赶紧赔钱息事宁人,不管有没有责任的情况,这就更起了反作用。
然而,多方参与,不是一锤子买卖,情况会大为改观。因为医患们这单“合作”好了,还有下一单,整体环境的改善有助于每一个病人、每一位医生,大家的利益被放在了同一条大船中,而不是一个翘翘板上。不难看出,一个统一的医疗事故基金和运行机构创造出了这样一个环境。它让一对一的医疗事故纠纷变为了多对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双方直接冲突,同时又集中力量办大事,让那些因为重大医疗事故而贫困积郁的患者家庭得到阳光普照。
现在很多地方在研究强制医疗保险制度,例如北京准备2015年让三级医院全上医疗责任险,目前在进行解决医患纠纷的全方位制度设计。而一个统一的医疗赔付基金池,显然是一种比强制保险要好得多的办法,值得借鉴。
结语
折合1.3亿元人民币的医疗事故赔偿,值得学习的不仅仅是它的金额和制度,更在于背后的思路——化解掉具体的直接冲突,让双方都满意。
1.3亿赔偿事件中的医疗事故受害人詹姆斯和他的母亲,其母曾罹患抑郁症,伤残造成的家庭负担和打击巨大
赔偿理念:1.3亿元并不是天价,它是一个孩子的一生
英国对产科医疗事故一向赔得大方,针对脑瘫的赔偿更是冠绝所有名目
在英国,负责打理赔偿的机构叫作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NHSLA)。赔付得多了,该机构开始总结起心得,在2012年的时候出了一份回顾产科赔偿的报告。一个令人有些吃惊的数据是,1995—2011年,妇产科事故数占NHSLA处理的医疗事故总数量的20%,然而赔付金额却占到了49%(注:在算比例时,NHSLA把妇科和产科合并计算)。平均单笔赔付金额最高的事故类型正是脑瘫,几百万英镑的赔偿一点不罕见。此外,算下来,该机构2000—2010年为5087件产科医疗事故买单,赔付了31亿英镑。折合人民币,平均单笔赔偿金额有561万,确实不少了。
英国对产科医疗事故的赔偿力度非常大
大方背后有理念:这是一个孩子的终身保障,也是一个家庭的“止痛药剂”
NHSLA的2013/14年度报告里是这么说的,在国家健康服务体系(NHS)生孩子是非常安全的,然而,生活总是会发生些意外。这对妈妈来说是毁灭性的的打击,于孩子和家庭而言乃巨大的伤害。因此,报告里说,产科的赔付特别高,因为金额中包括未来对孩子照料,住宿和器材的费用。而这笔费用会分年度支付,以确保孩子的物质生活条件。
的确,相比于其它的医疗事故来说,产科事故的打击一般而言要猛烈得多,因为不仅毁掉了孩子的一生,同样也搅乱了一个家庭。在1.3亿元赔偿事件中,因为助产士的判断失误,导致了孩子出问题。如今12岁的孩子不能说话,行动需要靠轮椅,离开了仪器就没法活,而他的母亲也为此患上了抑郁症。
中国也有不少医疗事故导致的脑瘫儿,他们往往生活困难,然而赔付金额与英国差别大
在中国的各种调查中,妇产科医疗纠纷也常年列在前面(表格来自《北京市2013年诉讼医疗纠纷大样本研究》)
能够搜索到的、经过公开报道的最近一起中国脑瘫儿医疗事故赔偿来自今年2月份。妇产科医生马某某指导没有资质的护士费某某为孕妇接生,致使婴儿出现重度窒息,造成了脑瘫。法院判处了医生和护士医疗事故罪,但鉴于两人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其犯罪情节轻微,故免于刑事处罚。他们从轻处罚的原因之一是得到了夫妻俩的谅解。经过调解,一共赔了116万元人民币。这笔钱并不多。
这些年来媒体报道过不少的脑瘫医疗事故纠纷,赔偿金额从十几万到200多万不等,其中,城市里稍好,农村往往只赔付十几万元。这样的赔偿结果和英国相差很大。原因在于,赔付金额怎么算很困难,好几起案件算的是20年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没有的。
赔得不多,脑瘫儿给家庭带来的负担却沉重而巨大,几十上百万是杯水车薪而已。曾经有一起轰动一时的“慈母溺死脑瘫儿”案件,这位母亲因为孩子的病而贫困又疲惫。
赔偿底气:赔得起是因为有专门基金,医院医生不用躲闪
赔偿事务由统一的专门机构来进行,从而利于避免医院为逃避责任而作弊
由第三方机构统一赔付,高效、专业,也化解了具体的医患双方在赔钱这个关键问题上短兵相接的风险
尽管是林肯郡医院的助产士犯了错,不过这笔钱是由前文所说的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NHSLA)来赔付(被告上法庭的是管理这家医院的地方健康管理部门)。该机构处理几乎所有英国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赔付问题。每年要应付上万件的医疗事故索偿申请和四五千件的其他类医患纠纷。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既提高了赔付效率,同时也避免了医院因为惧怕承担责任而做出一些逃避的举动来。
否则的话,很容易变成一轮又一轮的医患大战。举个还算“和气”的例子:今年2月,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的网页上刊登了一篇名为《科学鉴定终结15年医疗纠纷拉锯战》的典型案例。案件中的男孩是脑瘫患者,第一次是医院找医学会做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第二次患者找司法所做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第三次的结果更为奇特,“鉴定意见认为医院的医疗不足与被鉴定人脑瘫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5%-15%,参考均值为12.5%。”就这样反反复复拉锯了很多年,双方积怨很深。
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让医疗事故导致重大疾患的家庭得到比较丰厚的赔偿
NHSLA充分地践行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个做法。掌控着所有公立医院(2013年以后,私立医疗也可以加入)的赔偿基金。这意味着能够让那些被重大医疗事故摧残,受到严重乃至终身伤害的患者们得到最为合适的补偿。毕竟,医院也好,医师也好,都是个体,拿出优厚的赔偿金不是那么容易。假若要强行判罚,医疗机构可能会运行困难,同时,也会造成医院想法设法地逃避责任的情况。
对于因医疗事故而严重乃至终身病残者来说,巨额赔偿是必需的
并且,基金采取“公私结合”的形式,既保证金额足够,也约束医疗机构、人员
大部分的赔偿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小部分来自于医师们的年度“投保”。一年里,NHSLA大概会因为医疗事故而赔付10亿英镑左右的基金,其中大部分来自纳税人的钱。所以,NHSLA年年出一份详尽的报告,放在官网上公开信息。之所以动用纳税人的钱是因为,英国的国民健康服务本身是一个覆盖全民的免费医保系统,和我国的公立医院体系有不少相似之处。尽管也会被诟病浪费纳税人的钱给医疗工作人员的错误买单,不过事实上雄厚的财力为医患双方都护航了,而且,救济也应该是制度的一部分。
当然,倘若全是公家给钱,医疗人员完全不出钱,那么很容易就变成“纵容”了。所以,英国的医疗过失基金(CNST)这么规定,医疗工作者需要每年都缴纳一次“会费”。医疗人员交的钱也是不同的,会根据发生医疗事故的危险性、医疗过失方面的履历等来调整费用。护士缴费很低,神经外科、创伤和矫形等很高。
反观中国,医患双方经常反复对立,积怨颇深,即使买了医疗事故险,赔偿金额也有限
中国的医患关系恶化旷日持久。纵然很多地方开始搞第三方调解机构,不过这些机构只是作为“和事老”的角色出现,似乎用处不大。如果遇到重大医疗事故,往往医患双方会反反复复地去交涉,若遇到情绪激动的患者,后果不堪设想。让本来就因为医患纠纷有了猜忌和嫌隙的群体再去商讨事故责任、赔偿事宜,一再接触,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
赔多少也是问题。小医疗机构赔不起那么多钱,而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当然也希望尽量少赔钱。求助保险制度也不行。尽管我国在很早就开始推行医疗保险,却收效甚微。往往是被行政机构插手来管的保险公司认为赚不了钱,提供的险种非常单一,能够赔付的金额也很有限。所以尽管一些地方在提倡交强险那样的强制医疗保险,却迟迟没有什么用。
值得学习:英国医疗事故赔付是一个跳脱出死磕式赔偿的良好示范
其实不难看出,英国的医疗事故赔偿这么多值得学习的优点根本来自于它把钱放在了一个的大池子里,并且由一个超脱于具体医院的第三方机构来统一负责管理。而据《英国公立医疗服务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一文介绍,该制度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医疗过失诉讼在数量上和赔偿金额上都急剧上升。
前几天的今日话题《解医患僵局,需相信“好心有好报”》介绍了一个理论解决方案:在中国的医患关系中,医生和患者往往陷入到互不相让的境地,都怕退让吃亏,最后两败俱伤。因为在一起单对单的事件中,大家都笃信谁退让谁吃亏。这样下去,很容易就演变为“医闹”,患者相信不闹会没钱,越闹钱越多,而在以往的一些案例中,确实发生过不少一闹就赶紧赔钱息事宁人,不管有没有责任的情况,这就更起了反作用。
然而,多方参与,不是一锤子买卖,情况会大为改观。因为医患们这单“合作”好了,还有下一单,整体环境的改善有助于每一个病人、每一位医生,大家的利益被放在了同一条大船中,而不是一个翘翘板上。不难看出,一个统一的医疗事故基金和运行机构创造出了这样一个环境。它让一对一的医疗事故纠纷变为了多对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双方直接冲突,同时又集中力量办大事,让那些因为重大医疗事故而贫困积郁的患者家庭得到阳光普照。
某医院搞起了“医闹反恐演习”,可见医患关系有多紧张
现在很多地方在研究强制医疗保险制度,例如北京准备2015年让三级医院全上医疗责任险,目前在进行解决医患纠纷的全方位制度设计。而一个统一的医疗赔付基金池,显然是一种比强制保险要好得多的办法,值得借鉴。
结语
折合1.3亿元人民币的医疗事故赔偿,值得学习的不仅仅是它的金额和制度,更在于背后的思路——化解掉具体的直接冲突,让双方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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