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惩涉医犯罪!
导读 | 5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浙江温岭连恩青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
2015年5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浙江温岭连恩青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并通报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工作情况。
梳理最近一年来,最高法及最高检曾数次就频发的暴力伤医案件“发声”:
2014年4月24日,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并公布第一批四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其中2位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2015年3月11日,正值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今年将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对于多发的暴力伤医案,周强表示将“严惩不贷”。
2015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致电参与两会的医界代表,反馈称将严惩医暴加入最高检2015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温岭杀医案”等4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故意杀人罪犯连恩青已于5月25日被执行死刑。这四起典型案例包括故意杀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件。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涉医犯罪。对于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坚持依法严惩。
马岩还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监督、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形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的良好氛围,医疗机构要对医疗纠纷早发现、早解决,畅通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相关阅读:最高法公布的八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连恩青故意杀人案:2013年10月25日,患者连恩青因认为手术效果不佳,携带事先准备的木柄铁锤、尖刀,来到医院,先后锤击、捅刺多名医生。致1人死亡、2人受伤,罪行极其严重,罪犯连恩青已于2015年5月25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王敏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王某多次到医院滋事并殴打、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依法对被告人王敏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陈金泉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聚众扰乱医院秩序,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依法对被告人陈金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被告人陈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对被告人朱乾坤、陈宝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赵君堂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聚众扰乱医院秩序,聚集多人到医院门诊大厅设灵堂、堵大门等情节严重,依法对被告人赵君堂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对被告人郭拥军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对被告人韩金言、赵湿峰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对被告人樊长喜、郭红海、赵利清、赵丹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王英生故意杀人案:2012年11月29日,患者王英生携带斧子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二楼,砍杀医院针灸科主任医师康红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英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英生于2014年4月2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王运生故意杀人案:2012年4月28日,面戴口罩的王运生在湖南省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办公室内,用一把折叠式尖刀结束了陈妤娜的生命。2012年12月2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运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4月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衡阳“4.28”杀医案进行公开宣判,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14年4月2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刘晓东故意伤害案:因不满医生转院建议殴打医生致轻伤,依法对被告人刘晓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卞井奎等寻衅滋事案:就诊时随意殴打医生、任意毁损财物,情节恶劣,依法对被告人卞井奎、王阜南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对被告人宋孝猛、姜玉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对被告人卞龙、刘浩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转化医学网360zhyx.com)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