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医保?
导读 | 近年来,恶性肿瘤靶向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癌症患者特别是晚期患者延长生存时间和提高生存质量带来可能。 |
“近年来,恶性肿瘤靶向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癌症患者特别是晚期患者延长生存时间和提高生存质量带来可能。有些患者甚至通过靶向治疗药物,可以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样纳入慢性病管理模式,坚持治疗控制病情。但由于靶向治疗药物价格昂贵,使不少患者失去了最后的生存希望或‘因病致贫’”。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将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为患病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近两年来,内蒙古、江西、浙江、江苏、广东、海南、福建和杭州、广州、烟台、青岛、珠海等省市已将靶向药物列入了医保报销目录,加大了恶性肿瘤患者救助力度。”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提出,应借鉴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分担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将靶向药纳入医保作为落实恶性肿瘤患者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措施,加快推进实施。
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可通过医保基金测算分析,筛选部分疗效确切、疗程可控、有良好治愈率、能有效延长生存期的优质靶向药物,选择社会责任感强的制药企业开展合作,启动政府谈判的形式来准入河北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应结合河北实际,在医保资金承受范围内,确定纳入医保的靶向药物和支付比例,并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比例。设立准入条件,可要求生产企业适当降价(幅度可为5%—10%),需有慈善援助项目等条件,方可纳入河北医保。同时由药企做出承诺:药价至少两年内不上涨,且确保全国最低,如发现药企在其他省份以更低价格销售,则以新的最低价执行。可以先签订协议一年,根据资金情况调整支付方案,从而惠及更多恶性肿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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